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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中國海上風電裝機完成僅15%

   2016-06-23 船海裝備網3900
核心提示:  未來五年,中國海上風電的行業(yè)政策仍將維持謹慎?! ?月22日,在寧波舉行的2016海上風電領袖峰會期間,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
  未來五年,中國海上風電的行業(yè)政策仍將維持謹慎。
  6月22日,在寧波舉行的2016海上風電領袖峰會期間,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處長李鵬透露,在編制“十三五”(2016-2020年)規(guī)劃時,對于2020年底國內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的目標初步確定為1000萬千瓦。
  “目前海上風電項目核準了不少,但是建成的不算多,說明了海上風電發(fā)展的復雜性。”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稱,“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制定的500萬千瓦裝機量目標并未實現(xiàn),而且差距比較大。
  截至2015年底,國內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達到482萬千瓦,不過已建成的海上風電項目裝機容量僅為75萬千瓦。
  李鵬并不認同激勵政策不足導致國內海上風電發(fā)展緩慢的說法。他解釋稱,“十二五”期間,政府并未采取過度的刺激政策使得行業(yè)盲目發(fā)展。“如果把海上風電的價格制定的比較高,大家一哄而上可以完成500萬千瓦的建設目標,但是國內哪家主機廠能拍胸脯保證自己的海上風機運營時不會出問題?”李鵬稱。
  相比于陸上風電,海上風電不但建設成本更高,同時后期的維護保養(yǎng)也存在相當的不確定性。國內海上風電場的建設成本已由2009年的每千瓦2.3萬元下降至2015年的1.6萬元,不過這一成本仍然是陸上風電場的兩倍。
  李鵬認為,海上風電場的建設風險非常大,一旦出現(xiàn)大批量的風機設備故障,絕大部分國內設備制造商很難抵擋其風險。國外的海上風電發(fā)展歷程中,也曾有過類似的教訓。
  史立山透露,“十三五”期間,海上風電項目的電價政策保持目前的水平是合理的,有望在一段時間內確保不降低并網電價。
  發(fā)改委在2014年公布的《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中明確,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
  史立山同時稱,國家能源局在制定海上風電“十三五”規(guī)劃時會更加務實。目前裝機規(guī)模的規(guī)劃量并未最終明確,初步提出的數字是1000萬千瓦。他認為,國內海上風電仍然處于初期發(fā)展階段。與陸上風電相比,目前海上風電發(fā)展所面臨的問題主要在于行業(yè)技術的成熟度,包括機組、輸電及運行維護是否能滿足實際需求。
 
標簽: 海上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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